广州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
增值税专用发票与增值税普通发票?
1、开票主体不同
增值税专用发票由增值税一般纳税人和纳入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自开增值税专用发票试点的小规模纳税人领购使用.已办理税务登记的小规模纳税人(包括个体工商户)以及国家税务总局确定的其他可予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的纳税人,发生增值税应税行为,可以申请代开增值税专用发票.
增值税普通发票则可以由从事经营活动并办理了税务登记的各类纳税人领购使用.
2、税款是否允许抵扣
增值税专用发票不仅是购销双方收付款的凭证,而且可作为一般纳税人购买方增值税进项税额的抵扣凭证.除税法规定的特殊情况外,增值税普通发票不能用于税款抵扣.
发票不可随便开,三个方面要注意
1、要注意开具时间和范围
销售商品、提供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的单位和个人,对外发生经营业务收取款项,收款方应当向付款方开具发票.特殊情况下,由付款方向收款方开具发票.
所有单位和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个人在购买商品、接受服务以及从事其他经营活动支付款项,应当向收款方取得发票.取得发票时,不得要求变更品名和金额.
填开发票的单位和个人必须在发生经营业务确认营业收入时开具发票.未发生经营业务一律不准开具发票.对增值税专用发票,按照增值税纳税义务的发生时间开具.
2、要注意开具流程
做到按照号码顺序填开,填写项目齐全,内容真实,字迹清楚,全部联次一次打印,内容完全一致,并在发票联和抵扣联加盖发票专用章.作废增值税发票须在纸质发票(含未打印的增值税发票)各联次上注明"作废"字样,全联次留存.
在税务实务中,纳税人应当根据增值税发票管理新系统中的发票信息一次性全联次打印,不得出现票面开具的名称等信息与电子信息不一致情况,例如不能以"钢材"代替同类产品,应一一对应品名.如果货物种类较多的,可以按照批次进行开具,但必须要附清单,否则也属于未按规定开具发票.
3、要注意千万不可虚开发票
为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让他人为自己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介绍他人开具与实际经营业务情况不符的发票.这些都属于虚开发票的行为.